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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腐书]兽世追击令:小甜心,别逃小说介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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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腐书]shòu世追击令:小甜心,别逃

九歌如雪

小说主角: 云泠 靳泽 阿音 桑眠 子珏 狗子 司权 云禄 容月笙 阿墨

相关标签: 穿越重生 努力 小甜 人心 修罗 为所欲为 腐书 雨夜 男人 一见倾心

最后更新:2023/12/8 15:42:52

最新章节:[腐书]兽世追击令:小甜心,别逃最新章节 175 2023-12-08

小说简介:第1章初遇·一见倾心(1)雨夜。贫民区。身着破旧雨衣的男人瘸着腿急急的闪进一条石墙小道,想要躲避身后追来的一群人。男人努力的平复着自己的呼吸,忍着浑身的剧痛背墙而站,满是兽毛的脸上此刻全是血口,脚踝处的伤口更是顺着雨水不断的往外淌着,隐隐还能看到泛白的腿骨。男人很丑,但一双血瞳却溢着寻常人…

内容摘要:第1章初遇一见倾心(1)雨夜。贫民区。身着破旧雨衣的男人瘸着腿急急的闪进一条石墙小道,想要躲避身后追来的一群人。男人努力的平复着自己的呼吸,忍着浑身的剧痛背墙而站,满是shòu毛的脸上此刻全是血口,脚踝处的伤口更是顺着雨水不断的往外淌着,隐隐还能看到泛白的腿骨。男人很丑,但一双血瞳却溢着寻常人不该有的凌厉,即便此刻衣着褴褛,但外露的气息却如同黑夜里的修罗恶煞让人依旧不敢小觑。“他就在这附近!给老子把他找出来!上面可是吩咐了!谁先割下他的头,赏一个雌shòu三晚上!”赏雌shòu?!还三个晚上?!所有的小喽啰闻言顿时瞪大了眼,眸光乍亮。要知道他们平日里大鱼大ròu从未短缺过,但对于雌shòu.却是紧缺的要命啊!能让他们有机会跟雌shòu度过三个晚上为所欲为,这赏赐可比给他们钱还来的振奋人心!“好!”齐齐的应答声在寂静的雨夜里显得格外震耳欲聋。所有人都开始四散去,纷纷绕着残败的砖墙一个空隙一个空隙的检查去。藏在砖墙后的男人闻声屏住呼吸,双手紧攥,全身警备,随时准备偷袭迎战。就在这个时候,一只小手突然轻轻叩了叩男人的肩头。男人猛的一惊,蓦地抬眼看去,这才发现自己站的砖墙上方不知什么时候探出了一个小脑袋,正示意着自己跃过砖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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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腐书]兽世追击令:小甜心,别逃书评精选
匿名书友
不像是认真地讲故事,像是陈年老梗的排列组合,人物的话语太啰嗦了,而且作者的痕迹太明显。
匿名书友
如果不是实在喜欢这种类型我是不会再点开这个作者的书的,因为真的一本不如一本,这本到目前为止也实在没有什么亮点,装逼打脸的情节安排真是烂得一匹,这作者写了几本书难道什么都没进步的吗?
匿名书友
这么说吧,主角起床上个厕所的路上碰到的鬼能组一个加强连,这书的鬼就和排队似的一个接着一个,主角也是头铁没脑子,屁本事没有就到处作死,于是鬼来了,主角狼狈不堪死里逃生了,套路一直重复就对了
本来还想看看灵异版精灵宝可梦,结果嘛,就那样,还没升级文有意思
匿名书友
难得的可看的书,蛋壳的书yy度控制的还好
匿名书友
质量属于可看可不看那种,作者完全没意识到本文最大看点在哪啊!根本不是主角的吐烂槽也不是质量一般的灵异探险啊!而是主角会变鬼啊怪啊!简介里的变形这么久了才变了一个落头,很无聊啊。
匿名书友
书里的人是精虫上脑?主角去接女老师先是遇到三个混混 再遇到拳脚不错的吴某殴打(见面没说几句一脚踢翻那种)要不是主角有挂就被打趴了~事后主角和女老师去吃饭,饭馆满座女老师卖个萌就插队了~色迷迷老板还给打折!
匿名书友
男主有点二,没脑子。点x
匿名书友
所有毒点都可以归结文青
匿名书友
补于100章
这本书和妖魔,几乎是一脉相承,我看书时经常会有这是妖魔第二部的错觉
本书的毛病也是一样的,小剧情多而短,杂而乱,衔接过于紧凑,可能作者有自己的大纲逻辑,然而不断往读者脑内塞新的悬疑转折,容易累
作者说成绩不如上一本,这是显而易见的,本书和上本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,这就导致了上本书捞不到的读者这一本也捞不到,上本书捞到的读者也会因为阅读疲劳或者人物剧情不对眼缘放弃,总的来说当然不如上本了
另外,缺乏一个徐大那样的经典捧逗
个人认为书本身的质量在3.5星的样子,作者毕竟经验是有的,还是强于排行榜上大部分水货小白文的
再补充一点:本书的时代感非常剥离,大部分情景下读者根本感觉不到这是个近代军阀混战的背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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蛋壳新书
蛋壳的书有好有坏,看完的有三本(渔场、镇长、妖魔),生活流水式的淡淡幽默还挺对胃口
在这书荒的年代,新书还是期待一下,养一点再看
匿名书友
里面的人实在是不讨喜,我不明白作者如此安排的用意为何,但是我实在是难以下咽。这么多的美好事物你不写,偏偏宣扬这些丑恶,这是有病吧。
匿名书友
嬴政姓赵这种话都说得出来,作者真就不读书的吗?
匿名书友
肺炎宅家太无聊,以至于小毒太多也得忍,直到366章,智障主角随随便便拿金手指救了一个酋长的儿子,还是儿童早衰症这种绝症,然后就是为了换朋友的旅行社来开一个项目,具体原文【本来杨叔宝觉得自己跟柯克拉和酋长都是平等的,说句心里话,他甚至觉得自己的血统、见识还要在这两人之上,可是经历了这一套冗杂的仪式后,这心理不知不觉被抛弃掉了,改成了对酋长生出敬畏之心。】【于是他想了想说道:“如果您一定要给我赏赐,那能不能允许我的朋友金可以带旅行团来参观你们的部落?”

这个作者真的很迷了现在,跪舔起了祖鲁人部落的文化恢弘大气,救人拿报酬都能用上封建词汇赏赐???至于出现概率频繁的搞基小情节小玩笑就更迷惑了,起点现在难道逐渐钙化了?怎么每本书都要这种情节???
匿名书友
论主角心里远近亲疏:
生命树--精灵( 金手指肯定靠前)---野生动植物---女主---女主爷爷---张金杰---老黄---家人---酒馆兄妹
根据其分享生命之泉排名 我真心是不明白 你有那么好的东西 家人不是应该占分享第一位么?
匿名书友
出道即巅峰的作者,食之无味弃之可惜。
匿名书友
像是廉价的农场建设经营类游戏

水文,

偏干

优点——量大,很少有毒
匿名书友
作者自称本书扑街,我提两条:
1,丢失了作者最大的特色,萌宠。动物虽然很多,一个算萌宠的也没有。几十万字了,目前缺一个主力卖萌的动物。
2,金手指带来的三个魔兽精灵完全没有代入感,无法让读者像喜欢萌宠一样喜欢精灵,精灵的各种日常也没意思,有点挠胳肢窝的硬搞笑。
匿名书友
主角捡了被雷轰死的同伴的挂坠,然后从挂坠里莫名其妙蹦出来个系统,告诉主角“你是未来的精灵城主,我是你的助手,树灵。”非洲真他么的有一棵世界之树,真是天雷滚滚。
匿名书友
日常流,很多非洲梗在里面,一些梗不要深想,一个国家有一半以上的人没工作,还能算有点法律规则这就不错了,语言幽默,虽然流程推进西一榔头东一棒槌的,主角也在越来越像非洲人的路上狂奔,不过性格讨喜加一星,四星粮草,喜欢日常流可以看看,不喜欢就算了
匿名书友
水白,不过有点像第一本的那种感觉
匿名书友
种田文,利用金手指在非洲发展私人保护区。